挑战垄断行业 巧胜公益诉讼
宜兴市有七十多万户固定电话用户。这种现象看似小事,却严重侵犯了**用户的利益。面对众多前来咨询的当事人,储云南律师没有急于诉讼,而是想通过和**部门沟通和协商的方法,避免可能因诉讼带来的负面影响。带着信心, 储云南来到了**窗口,还没等储云南把话说完,营业员傲慢的态度和恶劣的语气使气氛一下了紧张起来。“电视台不也有广告吗?你也去让他们把广告拿掉啊!”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,储云南不得不诉诸法律。
为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,储云南决定以自己为原告,代表全市的**用户, 打一场公益诉讼。这样既节省了诉讼成本,又可以带来一定的社会影响,避免团体诉讼。
2007 年 9 月 6 日,宜兴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储云南诉江苏省**有限公司宜兴市分公司**合同纠纷一案。当日《宜兴日报》作了报道,《江苏法制报》、《扬子晚报》、《现代快报》等纸媒也相继作了报道。宜兴**公司立即作出了反应: 储云南律师的上级部门、相关的司法部门、朋友、亲戚纷纷上门,有说情的、施压的、还有劝说的。这是一起标的不大,却意义深远的案件,储云南律师没有被外在干扰所影响,反而坚定了他的信心和决心。他认为,上述现象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**部门已感受到此案的重要性和潜在诉讼给他们带来的压力,为此他对诉讼的结果非常有信心。
判决结案固然是解决纠纷的一条途径,但是,由此带来的机会成本损失及社会影响会更大,**部门承担的责任也更大:全市七十多万用户,如果每户赔偿500 元钱,这将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数字。面对不断前来说情的各类社会关系,一个新的方案在他的脑子里形成了:何不借此机会与对方和解解决,一样能达到目的?于是,储律师把自己的想法反映给了宜兴市司法局局长许建良。许局长随即召集了**部门的人员进行协调。在调解过程中,储律师义正词严,坚决要求**公司将全市的彩铃关闭,取消收费彩铃项目。并且,他要代表全市的用户与**公司签订协议书。如果达成了协议,可以撤回诉讼。**部门颇感为难,不愿接受这一要求,谈判陷入僵局。储律师一面在积极准备诉讼及外围的工作,包括与国家信息产业部及国家消协取得联系,另一面却没有放弃通过和解来解决这一纠纷。媒体的报道和网上的呼声,加上上级部门的干预令**部门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经过多次协商, **部门终于答应了储律师提出的条件。但是,储律师另外提出了附加条件,为了保障协议的履行,必须由宜兴**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来签协议。
2007 年 9 月 13 日,宜兴**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剑杰和代表全市**用户的储云南律师在宜兴市司法局长许建良的主持下,在协议上签了名。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,全市的广告彩铃全部停止。一周以后,收费全部退还,并取消彩铃收费项目。
此案被《宜兴日报》、《扬子晚报》、《现代快报》、《江苏法制报》报道。